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近日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专项(现代农业领域-科技协作)的通知》,为做好青岛校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和申报条件
1.申报方向、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等详见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专项(现代农业领域-科技协作)的通知》。
同一申报单位同一指南方向只能申报一项。
2.申报单位应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规范的运营管理、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同时,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知识产权明晰,具备核心技术和配套资金保障,科研经费设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申报单位须与实施地高校院所或企业合作组织实施。
3.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科学性、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评审和承担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4.申报项目须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有超过1项(不含1项)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正常参加2023年验收的项目除外)。近3年内有验收不通过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参加过相关指南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成员申报。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和女性科技人才积极参与项目申报。
5.项目由青岛市和项目实施地至少各一家法人单位联合承担。联合申报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合作经费(包括自筹经费)的额度和来源等。
6.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强化项目、人才一体化推进,积极引进、培养人才,并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人才引进培养目标。同时,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科研助理信息。
7.若申报项目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保密等相关问题,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和保密要求。
二、资金支持方式
1.每个方向拟支持项目1项,支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项目立项后拨付支持资金的50%,项目验收通过后或综合绩效评价通过后,拨付剩余资金。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
2.2024年项目数量和资金额度将根据年度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1.申请人在“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qdstc.qingdao.gov.cn(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首页右上角,点击“登录”,进入系统申报。没有账号的,按个人或者单位注册流程进行注册,并及时联系申报单位、主管单位进行账号绑定审核。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申报(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和项目管理等情况。
2.登录后,在“竞争类项目”模块选择“申报指南”,通过“申报指南”—“2024年度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专项(现代农业领域-科技协作)”栏,点击“申报”,进入“新建”对话框,在“申报四级类别”中选择申报项目类别,进入“申报材料”,在线填报相关内容,并提交相关材料。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需要签字、盖章的文件,均以PDF格式上传。同一用途的多页文件须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二)申报材料
在线填写相关表单及附件材料(附件仅用于证明申报书中陈述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供项目评审专家参考)。相关附件包括:
1.符合申报总体要求的有关项目及申报单位情况的证明文件;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项目预算表及预算说明;
4.联合申报协议;
5.项目绩效目标表;
6.企业单位提供当期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审计报告,事业单位提供当期经费收支表;
7.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8.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9.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为电子版,涉及各类证照及证明材料请扫描或拍照原件上传系统。
(三)项目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须于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4年5月12日17时(青岛校区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申报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完成项目在线审核,并添加意见后提交。申报材料及审核推荐按时提交的,方可视为完成申报;其余情况均视为未完成申报。
(四)业务咨询
1.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0532-80993136
2.科研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菁0532-58630267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