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征集2026年度青岛科创大走廊成果转化源头攻关项目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各单位以成果落地转化、产业化生产为最终目标的前端源头创新,围绕海洋、数智、生命、未来等产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攻关成果需具备明确市场化、产品化落地路径,打通创新源头与产业需求壁垒,以高校院所研发能力破局企业产业发展需求,研发成果直接服务本地产业链补链强链。攻关技术需已达到6级(正样级)及以上技术成熟度,完成基础技术验证,进入中试前置研发阶段,为后续中试孵化、产业化落地提供成熟技术成果。项目执行期满应与企业达成合作,由本地企业实现落地转化,并签订成果转化协议。鼓励备案技术经纪人深度参与重点成果挖掘、供需对接、落地撮合等全流程服务,畅通科研院所与市场企业对接渠道,推动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二、有关要求
1.攻关技术需已达到6级(正样级)及以上技术成熟度,完成基础技术验证,进入中试前置研发阶段,可为后续中试孵化、产业化落地提供成熟技术成果。
2.项目执行期满应与企业达成合作,由青岛本地企业实现落地转化,并签订成果转化协议。
3.每个项目青岛科创大走廊资金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实施期2年。对项目负责人实行限项管理,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级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对同一个团队在同一个时间段在不同的市级科技计划提出了一个目标相似而又处于同一研发阶段的项目,不予支持。
4.若项目立项支持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应承诺通过增加自筹资金解决差额部分。自筹资金须真实足额到位,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作为项目绩效评价(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
5.每个项目指南(榜单)建议须完整提供《2026年度青岛科创大走廊成果转化源头攻关项目指南建议表》(附件1)、成果转化源头攻关指南(榜单)建议(附件2)、成果转化源头攻关项目(榜单)指南建议说明报告(附件3)、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附件4)。考核指标中技术和产品指标应精准且可量化考核,同时应提出知识产权、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附件2、附件3中禁止出现项目建议单位基础信息。
三、组织推荐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单位内部积极性,围绕大走廊产业发展的紧迫需求,加强创新资源整合,凝练重点任务,综合考虑轻重缓急、引领支撑作用、预期效益产出等,凝练提出项目指南(榜单)建议,并择优排序推荐。
各二级单位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做好内部协同和查重工作,注意与国家、省市项目的协同衔接,不得重复提交已获资助的项目,并将《2026年度青岛科创大走廊成果转化源头攻关项目指南建议表》(附件1,word格式)、《成果转化源头攻关指南(榜单)建议》(附件2,word格式)、《成果转化源头攻关项目(榜单)指南建议说明报告》(附件3,word格式)、《成果转化源头攻关项目指南(榜单)建议汇总表》(附件4,word格式和加盖单位公章pdf格式)汇总后,将电子版材料于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12:00前发送至qdkyc@sdu.edu.cn,逾期未收到反馈不予受理。
附件:1.2026年度青岛科创大走廊成果转化源头攻关项目指南建议表
2.成果转化源头攻关项目指南(榜单)建议
3.成果转化源头攻关项目指南(榜单)建议说明报告
4.成果转化源头攻关项目指南(榜单)建议汇总表
5.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
(联系人:陈姿良,58630183/18636868396)
青岛校区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6年9月24日